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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10-29

斟酌


 事情發生了我也無話可說,自認倒楣也就算了,籃球場上輸球輸到打架也不是第一次看到;在世界足球奧運上還引起國家暴動,出動鎮暴警察也有。

 昨天揍那幾拳的人,我就就算了(本人不想再惹是非,只想畢業),但是我要陳清我絕對沒有放水,雖然我知道事後發生事情;誰都會肯定他沒做錯什麼判決,或是選擇。兩邊班級各有籃球隊,兩邊球員我都有哈拉說笑,並沒有義氣相挺哪一個班級,甚至是某位球員;再換個方向想:在兩邊都認識的情況之下,我要怎麼放水?你在場上更不是看得一清二楚。

 誤判(miss);或是漏掉補哨,我可以跟你們說是有的,是的;兩邊我都有miss到,毫無否認這點在正式的比賽也是會有的;更何況是我只是出身籃球隊,沒有經過裁判考試歷練的歷區區小球員?

 我知道比賽的勝負掌握在裁判手中,我也是受人之託忠人之事,我可以保證平常我沒兩跟兩班任何球員、同學有任何來往關係;班導師是誰我也不知道,誰能告訴我,win and lost要以誰為基準?我選擇盡我所看到的犯規及違例,來掌握勝負。

 我很努力抓下半場的犯規及違例,在比賽的最後關頭不就是拼個你死我活爭一個「贏」字。

 下半場抓的嚴謹那是對雙方都好,免得球員說他碰撞我,或是打手之類爭犯規議話題,總之就是上罰球線罰兩球,最公平;爭議永遠沒人想承認,那倒不如上罰球最公平。

 我知道我當得不好,我也承認了;因為我只會打球,在練球的時候我只是負責控球而已,任何的不適當動作都是交給教練,比賽就是經過考試的裁判(有執照的),所以今天我被揍哪幾拳,算是我熱心過頭所得到的唯一成果。

 事情就到這裡為止。惹事生非對我和大家完全沒有好處,既來之;則安之,警察都來學校,那不如好好畢業比較實在。

  只能說自己很倒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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